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湘0602执保78号
关于你与湖南新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2021)湘0602财保2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你申请查封被执行人湖南新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80000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其他的财产,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2021)湘0602财保28号执行完毕,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长 何国平
审判员 付 锋
审判员 周石保
书记员 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