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627执1191号
申请执行人:***,男性,1971年2月5日出生,住重庆市綦江区。
被执行人:重庆兴际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南岸区。
法定代表人:张集宗。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重庆兴际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0)黔0627执1191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徐继煌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书记员 何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