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大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5执恢46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大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大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白山市江源区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吉0605民初423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