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霍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晋1082执36号
***(申请人)、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分公司、***、**选、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土建分公司、***、**选、霍州煤电集团云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0560.00元,执行费170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22268元,其中本金120560元,执行费1708元。本院已于2021年3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晋10民终262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赵保瑞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