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93执9号 ***、吉林省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吉林省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堆放物倒塌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吉01民终2460号民事判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吉林省中岳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人民币310000元,申请执行人***放弃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其他未实现债权,并向本院提交了结案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院通知如下: (2021)吉01民终24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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