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川33**执保3号
***、四川千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色达分公司:
***与四川千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色达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保全标的15284179.4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四川千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银行存款1782.61元、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在重庆农商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款92237.88元、冻结被申请人重庆翔悦实业有限公司色达分公司在甘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的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色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3333财保1号民事裁定书已部分保全,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