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良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受 理 案 件 通 知 书

(2020)皖0404执保63号

安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良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皖0404执保63号一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皖0404民初1853号民事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法官/执行员丁志保负责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