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鲁0283执3177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泽友容器氧舱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蓼兰镇驻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烟台茂源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栖霞市迎宾路北首庄园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正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青岛泽友容器氧舱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茂源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0283民初6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本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周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