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983执恢857号
各当事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云昊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肥城市怡和园老年康乐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首次执行[(2019)鲁0983执2252号]和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回款840000元,申请执行人山东云昊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执行请求,认可本案执行完毕,同意本案结案。本院(2019)鲁0983民初22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执行费10800元由被执行人肥城市怡和园老年康乐中心负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肥城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