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云昊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东某某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12民初7019号

原告:***,男,1975年10月19日出生,住菏泽市牡丹区。

被告:山东**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莱芜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278929683XG。

法定代表人:于在民。

被告: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槐荫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163156798J。

法定代表人:王雪广。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浩城,男,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山东**建筑装饰施工有限公司、济南二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李晓辉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王 健

书 记 员 王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