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312执91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徐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312093468154T,地址徐州市铜山区。
法定代表人:杨海波,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徐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20312330932003A,住所地徐州市铜山区。
法定代表人:赵一凡,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徐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徐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做出的(2021)苏0312民初505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3月7日立案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州智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本院(2022)苏0312执910号执行案件。
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再次申请执行的,应当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
审 判 长  庞 峰
审 判 员  王 松
审 判 员  邓 拓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胥一康
书 记 员  尹 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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