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才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谢龙飞、**才执行案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4-11-18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4)穗天法执字第7117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穗中法民二终字第487号民事判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令其到庭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照生效裁决履行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广东德生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98823元。
执行员*军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