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0405执保68号
湖南***调有限公司、衡阳丽波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保全人湖南***调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衡阳丽波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保全一案中,于2019年4月23日轮候冻结了被保全人衡阳丽波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2019年4月26日查询被保全人衡阳丽波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无不动产信息,因该案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结案。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