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沪03民初242号
原告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电电气(南京)太阳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8日立案。原告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后,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中电电气(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陆韵华 审 判 员  刘建雷 人民陪审员  徐玉兰
书 记 员  皮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