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0528执1392号
***;湖南省国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国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本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省国瑞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
(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