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113执恢76号
**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32497.9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至此,**市超群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吉0113民初12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