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636执164号
申请执行人保定市力达塑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保定市顺平县平安西街**。
法定代表人:杨金堂,男,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58年5月10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竞秀区)小集前街******。
保定市力达塑业有限公司申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顺平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636民初90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4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的(2019)冀0636执16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