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803执保348号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1年6月8日立案受理你与北京明和康圣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北京明和康圣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尾号为7391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283.39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尾号为7645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1488.09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华夏银行尾号为1978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1900.35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尾号为8002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3387.43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浦发银行尾号为4265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628.57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广发银行尾号为9716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1000.76元;
已于2021年6月10日依法查封(冻结)被申请人***在华夏银行尾号为8155号账户,实际控制金额579.88元。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