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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友建设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鲁0402民初2755号
原告山东德友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省枣庄市第十六中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9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山东德友建设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徐萍
法官助理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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