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总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环总实业有限公司、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鲁0502执1254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上海环总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肖南路688号第一幢-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营市胜利工业园八号路南、十九号路西。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2015)东商初字第140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营区嘉祥路50号3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0﹥)、嘉祥路50号5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3﹥)、嘉祥路50号7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6﹥)、郝纯路以西,S228收费站西南3公里处(产权证号:东国用(2013)第01-4912号)、嘉祥路50号9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60﹥)、嘉祥路50号4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2﹥)、嘉祥路50号1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46﹥)、胜利工业园八号路以南、十九号楼以西(产权证号:东国用(2008)第1-04号)、嘉祥路50号6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5﹥)、嘉祥路50号8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58﹥)、嘉祥路50号2幢-无(房权证号: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号﹤268447﹥)的房地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从2017年12月28起至2020年12月27日止。
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继续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