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马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桂0124执83号
广西三潮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广西金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广西三潮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广西金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金额共计802928.03元(其中货款636710元、逾期付款违约金数额111403.03元、律师费30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3400元、案件受理费5909元、保全申请费4770元、申请执行费10736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