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钻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中钻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冀0207民初3055号

申请人:中钻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住所地唐山市路**翔云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720806995。

法定代表人:刘玉萍,职务: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男,1986年4月14日生,汉族,现住唐山市丰**。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人民币500000元进行冻结、查封,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诉讼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查封被申请人银行存款人民币500000元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3020元,由申请人中钻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郭 壮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书记员 王伟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