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陕西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陕0112民初27349号
原告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延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出于自愿,且于法不悖,依法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陕西甘霖实业有限公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