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等其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15民初10257号 原告: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A106室。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普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环球天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E1-601。 法定代表人:***。 被告: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2号院2号楼15层。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环球天成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国广东方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月14日立案。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新冠疫情防控原因,于2022年3月28日起诉讼活动不能正常进行。本院经审查认为,因案情需要,本案不宜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中止诉讼。 二、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