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炉霍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8)川3327执33号
申请执行人:呷绒扎西,男,藏族,1976年2月10日出生,住四川省炉霍县新都镇。
被执行人:四川九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铜丝街7号1栋2层11号。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4月10日出生,住四川省蓬安县睦坝乡福安村八组十四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九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2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620000.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依据(2017)川3327民初35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债权620000.00元,已由四川九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呷绒扎西支付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审判员:*伟
审判员:龙燕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书记员:扎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