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823执保65号 ***、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0)川0823财保42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保全执行,要求对被执行人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冻结,限额在34500.00元内。 执行过程中,本院已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四川世纪丰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剑阁县交通运输局应收的剑阁县碗泉乡工程尾款及***名下银行账户存款,限额在34500.00元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2020)川0823财保42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内容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