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鄂2802民初2417号
原告湖北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利川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2075496864E。
法定代表人***,女,生于1962年4月6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居民,住本市。系原告公司总经理。
被告***,男,于2018年5月21日死亡。
本院在审理原告湖北华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查明,被告***于庭审前死亡,无遗产,也无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二)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4740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