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开发区天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开发区天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大苗家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0)鲁0691民初3025号
原告:烟台开发区天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526849862。
法定代表人:崔忠友,董事长。
被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大苗家居民委员会,住所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大苗家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611ME0371662B。
法定代表人:苗福晓,主任。
原告烟台开发区天马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季家街道大苗家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调解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孟广新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孙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