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生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永生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景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甘0423执715号 甘肃永生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甘肃永生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划扣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银行存款4736957.61元(其中欠款4565944.94元、债务利息28696.65元、**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49540.02元、案件受理费39274元、保全费5000元、执行费48502元)。本院支付给甘肃永生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688455.61元(其中欠款4565944.94元、债务利息28696.65元、**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49540.02元、案件受理费39274元、保全费5000元)。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已履行清给付欠款的义务。本院收取景泰县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费48502元。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