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883执2764号
山东蓝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宏矿热电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山东蓝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宏矿热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0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现已自动履行395750元,其中,本金390000元,执行费5750元。至此,山东蓝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依据生效的(2020)鲁0883民初3561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款项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