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中鑫瑞尔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与***、石家庄中鑫瑞尔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冀0102民初8579号
原告:***,男,汉族,1971年1月2日出生,住石家庄市长安区。
被告:***,男,汉族,1974年1月22日出生,住石家庄市桥西区。
委托代理人:***,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家庄中鑫瑞尔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5号万象天成C座国际公寓。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青诉被告***、石家庄中鑫瑞尔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0月30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93元减半收取计546.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杨雷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马丽萍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书记员杜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