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执 行 财 产 保 全 结 果 通 知 书
(2020)黔0425执保66号
第三人民法庭韦礼祥法官团队:
你团队于2020年9月2日作出的(2020)黔0425民初97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南京筹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账户的冻结。
该保全于2020年9月3日依法立案,并移送执行局由林健法官承办。
本局于2020年9月4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解除对被申请人南京筹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查封。
该案财产保全情况为已解除对被申请人南京筹柏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附:协执单位反馈信息表二张(网络解冻反馈信息)。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