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方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台州方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582民初16038号 原告:***,男,1971年6月1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庖***事务所律师。 被告:台州方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洋镇北洋街。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台州方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2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向本院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