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与四川天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川0107民初7272号

原告:**,男,1991年3月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中江县。

被告:四川天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桐梓林路**附****。

法定代表人:屈勇,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四川天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9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6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55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蔡文雯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杨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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