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决定书
发布日期:2015-12-29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5)临兰执恢字第518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合作银行兰山支行申请执行临沂恒丰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山东天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债权纠纷一案中,查明上述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2011)临兰商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被执行人临沂恒丰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天捷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