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东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因公司拖欠职工刘松等9人工资128144元,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垫人社监理〔2022〕1号),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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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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