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索捷特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创中天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湖南索捷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5民初26125号
原告深圳市新创中天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索捷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8日立案。原告深圳市新创中天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深圳市新创中天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深圳市新创中天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373.98元,本院免于收取。
审判员 王 艳
书记员 何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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