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625执12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6年11月6日出生,土家族,住印江自治县。
被执行人: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龙波,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营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50000元,被执行人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款,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625民初1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樊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