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黔0625执120号
申请执行人:***,女,1976年11月6日出生,土家族,住印江自治县。
被执行人: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铜仁市印江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龙波,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营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50000元,被执行人贵州龙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款,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0)黔0625民初12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樊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