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鹿寨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桂0223执682号

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275006.87元,该款已兑付给申请执行人广西广川电梯有限公司271040.87元,并代被执行人**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本案执行费3966元。现被执行人**县都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就生效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桂0223民初21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的给付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强制执行方式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