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致远建设有限公司
1 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15条1款1项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99万元(
2 因泗县玉兰菜场北地块房屋拆除项目工程挖掘机正在进行拆迁作业,没有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雾炮、喷淋,拆迁垃圾未覆盖,造成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
3 因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宿城管罚字﹝2019﹞第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