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谭良松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九方同人文化旅游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黔0625执996号
申请执行人:谭良松,男,1980年10月16日出生,土家族,住重庆市秀山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秦飞,重庆恩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贵州九方同人文化旅游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法定代表人:田立华,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贵州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江口县。
法定代表人:杨胜刚,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谭良松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贵州九方同人文化旅游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谭良松以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谭良松的行为是对自己权利的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黔0625执9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彭丽雄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刘 轩
书 记 员 樊 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