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源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湖南省源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723执22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57年02月01日出生,汉族,住澧县,居民身份证43242419********。 被执行人:湖南省源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0558××××。 法定代表人**。 关于***申请湖南省源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本院于2023年01月13日立案执行,并于2023年3月6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