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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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青2894执138号
申请执行人茫崖科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陕西孚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茫崖科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孚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青2894民初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3年5月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56577.51元,被执行人另应负担本案执行费2249元。
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陕西孚嘉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茫崖科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支付140000元,申请执行人茫崖科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执行款16577.51元。至此,茫崖科力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94民初9号民事调解书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