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12927号
陕西翔飞电子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翔飞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13民初3475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陕西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陕西翔飞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295.75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督促被执行人***、***、陕西华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实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12927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