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立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立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保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白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929执856号
***、陕西立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陕西立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2022)陕0929民初89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22年9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额95235.25元及相关利息,执行案件申请费1329元,诉讼费5元。同日,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2022年9月9日,被执行人陕西立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交纳执行款95235.25元,执行案件申请费1329元,诉讼费5元,共计96569.25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64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929执856号案件执行完毕。
本通知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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