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万博商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与鄂尔多斯市万博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内0602民初1283号
原告: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东胜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鄂尔多斯市万博商贸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东胜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地址:东胜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内蒙古万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东胜区。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男,1975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现在东胜区杭锦北路15号街坊1-1-402号。
身份证号:××。
原告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鄂尔多斯市万博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铭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万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2月27日立案。原告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鄂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47821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内蒙古一品经典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