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法院
协 助 查 询 存 款 通 知 书
(2021)皖0421执3508号之二
发往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事由:被执行人刘娟、**、安徽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费一案中,关于被执行人刘娟、**、安徽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账户的存款请予以查询。
查询:刘娟、**、安徽群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
查询人刘福彦
批准人王振玉
填发人刘福彦
审判员  刘福彦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书记员  丁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