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0103执2206号
申请执行人:西***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法定代表人:洪某。
被执行人:西安天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
西***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与西安天帝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1)陕0103民初15212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西***网络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为199522.86元,本院已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履行期限较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2)陕0103执2206号案件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张婷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