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恒源达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立雄电气有限公司、贵州恒源达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82执5214号 申请执行人:XX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谭XX,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贵州XX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袁XX。 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浙03民终350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于2023年11月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XX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XX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3)浙0382执5214号,执行标的为2044080元及利息。经执行,被执行人贵州XX电力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作履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