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等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622执恢83号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与**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83908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839087.00元。其中,原执行案件(2018)吉0622执565号案件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833228.44元,(2019)吉0622执恢79号案件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1000000.00元。剩余部分3005858.56元被执行人**县城市供水服务中心已线下全部给付申请执行人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至此,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工程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吉062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